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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肥料登記目錄及通用名稱要求
閱讀 2512  ·  發布日期 2011-07-08

六屆四次會議

將農業用改性硝酸銨作為肥料通用名稱列入肥料登記目錄。肥料登記目錄及通用名稱范圍變更為:1.大量元素肥料類。通用名稱有大量元素水溶肥料、農業用硝酸鉀、農業用改性硝酸銨、農業用硝酸銨鈣、農業用硫酸鉀鎂、農業用氯化鉀鎂、緩釋肥料、增效氮肥。2.中量元素肥料類。通用名稱有中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肥料、農業用硝酸鈣、農業用硫酸鎂。3.微量元素肥料類。通用名稱有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肥料。4.有機肥料類。通用名稱有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有機水溶肥料。5.土壤調理劑。6.農林保水劑。7.肥料增效劑。

會議明確,農業用硝酸銨鈣(Calcium ammonium nitrate)僅限于通過硝酸和石灰石反應生成的硝酸鈣,在一定條件下與硝酸銨按比例混合后經蒸發、造粒等過程生產的產品,通用名稱確定為“農業用硝酸銨鈣”。對于利用硝酸銨,通過物理方法添加含有鈣、鎂、硫、磷等元素的物料生產的產品,氮的含量不低于26.0%,將其通用名稱確定為農業用改性硝酸銨。      

六屆三次會議

肥料增效劑和增效氮肥作為肥料通用名稱,肥料登記目錄及通用名稱范圍變更為:1.大量元素肥料類:通用名稱有大量元素水溶肥料、農業用硝酸鉀、農業用硝酸銨鈣、農業用硫酸鉀鎂、農業用氯化鉀鎂、緩釋肥料、增效氮肥。2.中量元素肥料類:通用名稱有中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肥料、農業用硝酸鈣、農業用硫酸鎂。3.微量元素肥料類:通用名稱有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肥料。4.有機肥料類:通用名稱有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有機水溶肥料。5.肥料增效劑。6.土壤調理劑。7.農林保水劑。

近幾年來,申請肥料增效劑和添加抑制劑氮肥的產品不斷增多。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認為,盡管肥料增效劑不直接為植物提供養分,但能間接作用促進植物對養分吸收,提高肥料利用效率,而含抑制劑氮肥具有肥料增效作用。因此,確定將肥料增效劑和增效氮肥作為肥料登記通用名稱納入肥料登記目錄管理。

會議明確,增效氮肥的登記技術指標應包含氮的含量、抑制劑的名稱和含量及生產原料,肥料登記證還應包含產品試驗評價的有效作用時間以及適宜區域的土壤類型等登記信息。研究制訂肥料增效劑效果試驗評價技術要求。

五屆十二次會議

《肥料登記管理辦法》施行以來,新產品登記數量和種類不斷增加。為了科學、嚴肅地進行肥料登記管理,提出“肥料登記目錄及通用名稱規范”。增加或變更目錄和通用名稱,應經評審委員會建議和農業部審批后施行。對于新原料、新成分和(或)新工藝生產的肥料,評審委員會應同時提出質量檢驗和效果試驗評價要求。以下列出當前登記的“肥料登記目錄及通用名稱規范”。

1、大量元素肥料類:包括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緩釋肥料、農業用硝酸鉀、農業用硝酸銨鈣、農業用硫酸鉀鎂、農業用氯化鉀鎂。2、中量元素肥料類:包括中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肥料、農業用硝酸鈣、農業用硫酸鎂。3、微量元素肥料類:包括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肥料。4、有機肥料類: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有機水溶肥料。5、土壤調理劑。6、農林保水劑。      

五屆九次會議      

單一微量元素肥料的通用名稱暫定為“微量元素肥料”;硼礦生產硼酸、硼砂過程中的副產物硫酸鎂,其通用名稱被確定為“農業用硫酸鎂”;利用鉀長石、白云石等礦物或利用鋼渣等工業副產物制成的以SiO2、MgO、CaO、K2O等為主要成分的非水溶產品,以及黃腐酸、聚天門冬氨酸,作為“土壤調理劑”類登記。

五屆六次會議

規范水溶肥料產品通用名稱。將可溶性肥料、葉面肥料等通用名稱規范為“水溶肥料”,葉面肥料不再作為通用性名稱。水溶肥料具體包括: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有機水溶肥料等。與此相關的已登記肥料要換發登記證。其中,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統一按新的檢驗方法和技術要求重新歸并,檢驗結果符合要求的,通用名稱變更為“含腐植酸水溶肥料”,不符合要標的,歸為“有機水溶肥料”管理,相應的指標變更為有機質。在換證過程中,允許企業按新標準調整產品技術指標。產品技術指標高于新頒布標準的,企業可以按照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五屆四次會議

目前確定的肥料通用名稱已不能完全涵蓋申請登記的肥料新產品,因此,通過討論確定擴展肥料通用名稱,便于登記管理。具體擴展的肥料通用名稱包括三類

1)中量元素肥料。是以中量元素鈣、鎂為主要養分的非水溶產品。

2)微量元素肥料。是以微量元素為主要養分的非水溶產品。單質微量元素肥料的通用名稱暫定為“微量元素肥料”(五屆九次會議)。

3)緩釋肥料。將“包膜肥料”、“緩控釋肥料”或“控緩釋肥料”等具有緩釋作用的肥料歸為“緩釋肥料”。對這類肥料產品,登記證和產品標識上標注生產該肥料產品的主要原料和包膜材料類型。

五屆三次會議

將農業用硫酸鉀鎂、農業用硝酸鈣、農業用硝酸銨鈣以及緩釋/控釋肥料等納入登記管理范疇,并確定為新的肥料通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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