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登記試驗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批準云南衡原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等6家單位為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詳見附件1),有效期五年。
批準北京大農時代農業技術研究所、江蘇中譜檢測有限公司2家單位申請撤銷登記試驗資質(詳見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農藥登記試驗單位及試驗范圍
2.申請撤銷登記試驗資質單位及試驗范圍
農業農村部
2023年1月12日
附件下載: 附件1農藥登記試驗單位及試驗范圍
附件2申請撤銷登記試驗資質單位及試驗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