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 :
為貫徹落實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要求,深入推進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提升農業行政執法形象,樹立農業農村部門執法權威,結合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我部確定了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標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標識構成
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標識由文字和圖形構成,主色調為深藍色和白色,內側繞排“農業執法”中、英文。圖形由橄欖枝和盾牌兩部分組成,其中盾牌內含五角星、麥穗和梯田,象征“農業、農村、農民”三位一體,整體表達“依法治農、依法興農、依法護農”的理念。
二、適用領域
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標識用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辦公場所、執法車輛及裝備、執法網站、會議培訓、法治宣傳等。各地使用標識時可以根據需要等比例放大或縮小,但不得隨意改變標識的內容、顏色、內部結構及比例。
三、權利歸屬
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標識的所有權歸農業農村部所有。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該標識或與該標識相似的標識作為商標注冊,也不得擅自使用。
四、有關要求
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標識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啟用,《農業部關于統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標識的通知》(農政發〔2012〕2號)同時廢止。標識電子版可通過農業農村部網站(http://www.fgs.moa.gov.cn/)或全國農業綜合執法信息共享平臺(http://nyzf.agri.cn/)下載。
聯系人:王娜 010–59191429
農業農村部
2021年10月19日
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