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屆六次會議
為了科學而有效地管理采用新原料、新工藝、新技術的登記產品,進一步完善評價方法及登記管理要求,需要繼續對評審審批肥料產品試驗示范效果、原料工藝改進情況、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等進行研究。農業部肥料登記受理機構應對獲得肥料登記證的評審審批產品進行跟蹤管理,并根據有關研究進展向評審委員會提出有關正式登記或重新評審的建議。
評審審批產品的生產企業應當在申請正式登記前,完善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具備對肥料產品檢驗條件和能力。對于暫不具有檢驗條件和能力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由具有資質認證的檢驗機構出具的肥料產品質量年度檢驗報告,并確認登記檢驗方法符合登記要求。